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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新能源专场问答实录(绿电交易篇)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来源:会员部

  政策问答
  4月22日,自治区工商联“政策落地进商会,直达快享惠民企”首场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在呼和浩特举办,本次活动以“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建设,加快建设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为主题,在活动现场,自治区能源局、交通运输厅、林草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围绕企业关切的“优化电网结构”“新型储能发展”“绿电交易”等方面政策支持,向商会、企业家解读宣传。今天刊发绿电交易相关问答。
内蒙古新能源商会副会长、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诗华提问
  在双碳背景下,目前企业对新能源电量都有较高的需求,如何满足企业高比例新能源电量需求,我区有什么举措和办法?同时,还有些企业反映无法取得绿证,导致下游出口为主的客户流失,降低了产品竞争力。请问能源局,我区采取了哪些措施为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
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回答
  首先,我解答一下如何解决企业高比例新能源电量需求的问题。
  目前,在我区各项有利的招商引资政策引导下,各类产业发展迅速,部分产业已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对新能源电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为了发挥我区能源大省的优势,促进重点产业绿色发展,满足企业更高的绿电消费诉求,在2024年的蒙西电力市场交易安排中,我们取消了电力用户和新能源发电的签约比例上限,同时将新能源发电交易置于燃煤发电交易之前,给予用户和新能源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成交的权利。取消签约比例上限,对电力用户来说,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部分甚至全部电量与新能源企业成交;对新能源企业来说,可以自由选择与一家或多家电力用户成交,选择权完全归属于市场主体。将新能源交易置于燃煤发电交易之前,主要考虑到,先和新能源成交,剩余未成交电量还可以与燃煤发电企业成交,既保障了企业的新能源电量需求,又避免发生部分电量无法成交的情况。根据我区1-4月实际成交数据情况,部分企业已经实现了全部电量与新能源企业成交。本次调整后,进一步发挥了市场机制作用,提高了市场自由度,可以促进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充分成交,满足电力用户的高比例新能源电量需求,在电力市场中体现出了新能源发电的“优先性”和交易机制的“灵活性”。
  接下来,我就“企业反应无法取得绿证”的问题,做一下解答。
  在双碳政策背景下,企业对新能源电量、绿证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了解决企业诉求,助力我区企业绿色发展,我局与国家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争取,《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已于今年2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我区成为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后第三个可以独立组织开展绿电交易的电网平台。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在3月18日启动了首次绿电交易,且已按照中长期交易组织周期正常开展,实现了绿色电力的能量与环境价值打捆交易,用电企业可以在电力市场中同步购买新能源电量和绿证,同时满足自身新能源电量和绿证的需求。
  绿电交易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激发供需双方潜力,全面助力绿色能源消纳,吸引更多高端型、绿色型企业落户我区,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社会形成绿色电力消费共识,有力推动生产方式转型,促进自治区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为打造绿色能源高地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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