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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揭牌仪式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律服务工作站”诉源治理工作交流座谈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来源: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向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授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法律服务工作站”牌匾。4月9日,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举行正式的揭牌仪式,同时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秘书长狄国成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乔欣,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潘月忠,内蒙古高级法院法官学院院长田钢,《民主与法制》驻内蒙古记者站副站长贺伟,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落志筠院长等资深法学教授,以及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领导班子和数十家理事单位共同参会。
  会上首先由内蒙古法学会副会长乔欣、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潘月忠共同为研究会揭牌。
  随后与会领导、专家与企业家围绕“研究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诉源治理展开座谈。
  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会长曹萍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内蒙古法学会为研究会授予荣誉牌匾表示感谢,并详细报告研究会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和未来举措。
  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乔欣强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是贯彻落实二十大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步骤,围绕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勉励研究会充分借助首席法律专家的专业优势,服务好广大民营企业,共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并号召大家积极发言。
  潘月忠主任和田钢院长在发言中对研究会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就工作站建设提出开展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树立典型案例打造“北疆枫桥”经验等重要建议。
  落志筠院长等院校教授表达了与企业深度合作、精准培养法制人才的愿景,同时就诉源治理的重要环节,如企业合规建设和风险防范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
  此外,内蒙古新时代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执行会长厉建宇,内蒙古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于梦阳等法律专业人士和企业家均有精彩发言。
  最后,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乔欣作总结讲话,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围绕诉源工作流程,希望研究会充分发挥政府、专家与企业家的纽带衔接作用,做好广大民营企业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
  会议在积极、务实的氛围中圆满结束。本次活动聚焦“研究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诉源治理,各方代表共同探讨法治建设,展现了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共同落实诉源治理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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