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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新能源专场问答实录(充电基础设施篇)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来源:内蒙古工商联

  政策问答
  4月22日,自治区工商联“政策落地进商会,直达快享惠民企”首场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在呼和浩特举办,本次活动以“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建设,加快建设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为主题,在活动现场,自治区能源局、交通运输厅、林草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围绕企业关切的“优化电网结构”“新型储能发展”“绿电交易”等方面政策支持,向商会、企业家解读宣传。今天刊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问答。
内蒙古碳中和产业协会会长郝振宇提问
  为加快低碳运输体系建设,促进绿色出行和绿色发展,按照2023年7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部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内蒙古交通集团与各盟市大力推进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底,已建设充电枪10185个,其中,高速公路已开通运营服务区和国省干线公路具备条件的服务区基本实现全覆盖。请问交通运输厅就我区充电桩布局、场景、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有哪些新的举措及打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刘继祥回答
  为落实国家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7月5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部署了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明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内蒙古交通集团与各盟市大力推进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底,已建设10185个充电枪,其中,高速公路已开通运营服务区和国省干线公路具备条件的服务区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4年,我们将围绕服务发展和方便群众生活,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本着“计划超前、桩站先行”的原则,拿出有力的政策举措,提供系统细致的指导,完成13700个充电枪的建设任务。初步形成“城镇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网络,不断满足民众绿色出行的需求。具体举措有:
  一、优化布局方面:2024年,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了旗县主城区、乡镇建制村、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等多个场景。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地理环境、气候因素等,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及点位,优先在商业场所、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开发区、物流园区、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但社会投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意愿不足的农村地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二、运营服务方面:一是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积极探索适应市场且性价比较高的运营方式,方便为用户提供便捷充电服务。其中交通集团已上线运营“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该平台与交通运输部“随手查”以及高德、百度等导航平台进行了对接,同时为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在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移动充电设施以逐步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充电需求。二是交通运输厅将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与充电设施运营商沟通协调,备足备齐维修配件,加强设施设备监测巡检、应急抢修,确保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在充电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引导电动汽车补电,提升充电效率。对于潮汐车流明显的服务区,在保障交通安全且不影响收费秩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将车辆引导至对向服务区充电。
  三、示范建设方面:一是为着力降低民众驾驶“补能焦虑”和“里程焦虑”,满足电动汽车长距离行驶需求,根据汽车流量、使用频率等因素,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大功率充电、超快充等先进技术应用。2024年,探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液冷超快充电桩智慧化充电站,打造“超快充示范区”。二是为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鼓励各地政府积极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县”,激发示范县及周边地区电动汽车消费潜力。
  要构建一个布局完善、结构合理、服务均衡、运营规范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在工作推进中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也需要多方努力共同配合。交通运输厅将按年度计划持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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