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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斌:民营经济市场环境有望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并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
  全国“两会”前夕,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的消息,在企业界引发热烈反响,也引起委员们的关注。如何更好落实中央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民营企业该如何从自身发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这些问题,来看委员如何表达心声、建言献策。
  谈及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全国政协委员、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斌表示,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民营经济发展做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提振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但从民营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王斌表示,借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启动之机,针对突出问题加紧落实,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机制,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打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秩序,给予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王斌建议,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和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市场垄断、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为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市场准入机制,确保“非禁即入”常态长效;在全国范围内排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迅速清理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对落实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地区,通过约谈、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落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效能,进一步增加政府采购对民营企业的招标比例,鼓励地方政府将大型项目“化整为零”惠及更多民营经济主体;鼓励和引导同行业或邻近行业的民营企业通过组建联盟等方式,实现集中采购、共同竞标,降低经营成本,有效提高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竞争力。
  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土壤。如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王斌建议,一方面定期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对行政裁量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常态化公示,不得变相要求企业购买涉企收费清单外的第三方服务。另一方面,减少政府涉企检查频次、降低政府涉企检查费用,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干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着力降低水费、电费、网费等民营企业经营成本。
  作为民营企业,充裕的资金是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但一些民营企业常因被拖欠账款造成经济困难,影响正常经营运转。
  “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清理兜底机制,着力降低拖欠账款行为,加强拖欠款清理力度。”王斌表示,一方面可通过持续完善政府、大型企业拖欠账款治理机制,专门制定拖欠账款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大型企业大额资金流动的全流程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体系作用,将商业承兑汇票、合同执行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着重加强商业合同整治工作,出台格式合同范本,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签订不合理商业合同的各类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并认定为合同不合理,通过完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支持非过错方的民营企业依法维权;另一方面,持续加强现有拖欠款的清理力度,下发清理拖欠款告知单,明确拖欠款企业清理最后期限。针对被拖欠款民营企业资金不足等情况,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以相关合同及清理拖欠款告知单为抵押,为其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保障其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
  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启动给了民营企业更大的鼓舞与信心。“这将更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公平、法治、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化突出问题治理,加快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对于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王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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